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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冶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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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、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,经大冶市人民政府批准,大冶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综合应急救援队员、4名业务车专职驾驶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则及方式

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经体能测试、笔试、面试、路考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。

二、招聘岗位及名额

应急救援岗10名,业务车驾驶岗4名(持有B2及其以上等级机动车驾驶资格证2人,持有C1及其以上等级机动车驾驶资格证2人)

三、招聘对象报考条件

(一)应急救援岗。

(五)考察。

考察工作由大冶市应急管理局考察组组织,考察组对报考入围人员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;考生自愿放弃、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,按照该岗位考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。体检考察合格后,根据招聘岗位名额,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

(六)公示公告。

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、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
五、聘用管理及待遇

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,不占用事业编和工勤编等编制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,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由第三方公司派遣至大冶市应急救援综合大队工作。其中试用期三个月,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。所聘岗位人员按照市政府批准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“以钱养事”岗位待遇标准和相关政策享受劳务报酬待遇。由大冶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(或其主管部门)根据工作需要,安排被派遣人员到相应岗位工作,不服从工作安排的,与其终止劳务派遣关系。因聘用派遣人员自愿放弃、试用期不合格、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,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。

考生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,有效期内(从综合成绩发布公告之日的次日起算)因派遣聘用人员自愿放弃、试用期不合格、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,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。

附件:大冶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公开招聘“以钱养事”工作人员报名表

大冶市应急管理局

2024年1月19日

附件:大冶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公开招聘“以钱养事”工作人员报名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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