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工作需要,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“以钱养事”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及方式
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经笔试、面试、考察、体检、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。
二、招聘名额
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。
三、招聘对象报考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和道德素质;
(二)身体健康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愿意积极履行岗位职责;
(三)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全国公务员考试
(四)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
(五)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(六)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:
1、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;
2、本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有违法犯罪记录的;
3、个人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、银行个人征信记录、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有不良记录的;
2023年公务员招考
4、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(详见人社部规[2019]1号);
5、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(聘用)合同的;
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,不占用事业编和工勤编等编制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,签订劳动合同,其中试用期三个月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签定聘用合同,期限三年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所聘岗位人员按照我市“以钱养事”岗位待遇标准和相关政策享受薪酬待遇。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,安排被聘用人员到相应岗位工作,不服从工作安排的,可与其终止用工关系。
考生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,有效期内(从综合成绩发布公告之日的次日起算)因聘用人员自愿放弃、试用期不合格、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,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。
附件: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“以钱养事”工作人员报名表
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
2024年7月8日